2017年广东省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承担“高校专项计划”的高校主要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我省“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主要是省内第一批录取的高校,今年共有12所高校,1500个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提醒,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达到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这意味着,针对两个专项计划的考生而言,有望降分录取。
全省共30个县区实施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工作部署,促进教育公平,近日,广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将2017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区域界定为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区域共30个县区。具体实施区域和区划名称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高校专项计划”不占分省计划名额
承担“高校专项计划”的高校主要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省教育考试院提醒,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报考的考生,从即日起至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查看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了解各学校招生要求,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提醒考生,“高校专项计划”不占分省计划名额,高考成绩预计在一本线左右的考生可积极报考,争取被高水平大学录取的机会。
“地方专项计划”:单独批次、单独志愿、单独划线
承担我省“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主要是省内第一批录取的高校,今年共有12所高校,共1500个招生计划。
符合条件有意向报考的考生在5月2日至7日凭考生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http://www.ecogd.edu.cn/pgks)”中申报;5月10日前,考生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前往所在中学、县(市、区)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核。
“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单独设置批次、单独志愿、单独划线的招生方式,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报考: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等
《通知》明确,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参加今年普通高考,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一是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籍为实施区域且为非县级政府所在地的镇(或街道办事处)主城区和镇中心区的户籍,其中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
二是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是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达到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高校招生
根据学生的高考分数、意向专业,为您查找适合你的院校列表,24小时内短信电话发送给你!直接咨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