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就加快推进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定我省从2017年试行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分类招生录取的改革试点,考生2017年1月参加考试,3月确定录取,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不用参加普通高考。
2017年起,我省高职院校在继续进行面向中职学生“3+技能课程证书”考试、自主招生、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等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基础上,试行省内所有高职院校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分类招生录取的改革试点。
2017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2017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考试,并以语文、数学、英语3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报考省内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文化素质”录取依据。
2017年全省将有80多所高职院校拟试行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将占高职院校年度招生计划的30%左右,招生专业除体育类、艺术类外,其余符合招生条件的专业均开展此项改革试点。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进入高职院校的考生,与通过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并且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前完成,我省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工作将在2017年3月底前结束。已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和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2017年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包括高职院校“自主招生”、“3+技能课程证书”等分类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专科招生录取。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踊跃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积极报考心目中理想的高职院校和专业,增加被录取的机会,避免万一高考成绩不理想,自己向往的高职院校和专业又已因录取满额而错失录取机会。
热点问答
南方+记者就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热点问题采访了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
问:高职院校分类招生的招生对象是什么?
答:高职院校分类招生的招生对象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
(一)符合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并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
(二)参加了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的考生。
(三)参加了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或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试且符合高职院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其中,文科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3门学科;理科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学科,此前未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或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试的考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要根据自身意愿及原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情况选择报考。
(四)身体健康的考生(按《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
问:考生如何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答:自愿参加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首先,要按照规定在11月14日-19日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xyspbm/)进行预报名并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参加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考试。
问: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时间安排?
答:2016年11月上旬,各地教育局、普通高中宣传发动,组织学生报名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016年12月底,高职院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 2017年1月上旬,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017年1月中、下旬,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2017年2月上旬,编制招生计划;2017年2月下旬前,向考生公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组织考生填报志愿; 2017年3月中旬前,组织高职院校进行招生录取。2017年3月底前,招生院校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问: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答:2017年2月下旬,将向考生公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组织考生登录全省统一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管理系统填报志愿。具体填报志愿时间、方式和录取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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