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财务司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学生资助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经建立起了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教育公平迈出了重大步伐。
当前和今后,学生资助要服务两个大局,一个是服务国家脱贫攻坚这个大局,学生资助要发挥上学保障的兜底作用;二是服务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这个大局,学生资助要发挥立德树人的载体作用。我们有关高校的负责同志将专门向大家介绍这方面的工作经验。
下面,我先向大家通报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已为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织密织牢上学兜底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把“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作为五大脱贫手段之一,赋予教育扶贫以“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使命。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保障各教育阶段从入学到毕业的全程全部资助,保障贫困家庭孩子都可以上学,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帮助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顺利完成学业是实现教育脱贫攻坚任务的“第一步”,是教育脱贫攻坚任务举措的“排头兵”,必须确保资助帮扶“一个都不能少”。
在资助政策方面,在全面落实原有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去年8月底,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实施了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政策,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的学杂费。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目前,全国各省份都已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有16个省份还自行制定出台了专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文件,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织密织牢了上学兜底网。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面,各地各校均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作为特别困难群体,已全部纳入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并作为重点资助对象、给予重点帮扶,做到 “应助尽助”。
在此,请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及其家长们放心,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经为你们筑牢了上学兜底网,只要是贫困家庭子女,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资助政策,就可以安安心心顺利入学。
二、十八大以来学生资助取得新突破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教育公平,学生资助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资助体系建设年年都有新动作”“资助总量年年都有新增长”“资助发展内涵有了新突破”三个新。
(一)资助政策体系建设年年都有新动作。十八大以来,我国共新出台了新资助政策6项,完善了资助政策9项。
2013年: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完善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出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为义务教育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2014年: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天3元提高到4元;国家助学贷款标准从6000元提高到本专科生8000元、研究生12000元,并相应提高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服兵役贷款代偿标准。
2015年:延长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放宽财政贴息范围;出台高校学生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政策;扩大中职免学费覆盖范围;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
2016年:出台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免学杂费政策。
2017年: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即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
(二)资助总量年年都有新增长。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期间,全国累计共资助学生达到4.25亿人次、资助金额达到6981亿元(不含免费教科书和营养膳食补助),比上一个五年周期增加约7500万人次、3560亿元;全国财政投入达到478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2506亿元、地方财政2274亿元。累计资助资金和财政投入都比上一个五年周期翻了一番。
这些实实在在的数据,充分表明了党和政府的郑重承诺得到了很好的兑现,学生资助保障水平更加坚实有力。
(三)资助发展内涵有了新突破。这主要是指学生资助工作从过去的注重经济帮扶为主,向更加注重资助育人转变。
三、2017年确定为“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
当前,我国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基本建成,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让党的惠民政策落地生根,狠抓政策落实与监管。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将2017年确定为“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通过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不断强化各地各校责任意识、规矩意识,严格规范各地各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与政策执行,清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全面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
初步考虑,规范管理年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地各校制定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实施细则(实施办法)等制度的管理,纠正与国家资助政策规定不一致的管理制度。
2.规范资金管理。严格落实各级政府资助资金分担责任,优化资金拨付流程,规范结转结余资金处理机制。
3.规范资助程序。加强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流程的宣传,加强受助资格审查,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合理确定公示方式与内容,明确奖助学金发放时限、标准与方式。
4.规范信息管理。明确资助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责任,加强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坚决防止资助信息泄露现象发生。
5.规范机构队伍建设。推进学生资助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对学生资助工作的政治站位,选优配强资助干部;加强学生资助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6.规范监管责任。建立中央、省、市、县四级管理责任体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明确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学校资助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下一步,我们将与有关部门印发通知,专门就“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进行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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