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今日发布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9个省(京、津、鲁单独开展了学生供餐项目)1590个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校13.4万所,受益学生总数达到3600多万人。
报告介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启动实施五年来,试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一是加大资金投入,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二是推进食堂供餐,就餐条件不断改善。三是切实加强监管,保障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四是促进公开公示,努力打造阳光工程。五是扩大地方试点,推进贫困县全覆盖。
报告介绍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的主要成效:试点地区农村学生上学饿肚子、吃凉饭现象基本消除,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身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影响深远,成效显著。
一是受益学生覆盖面广、人数规模大。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9个省(京、津、鲁单独开展了学生供餐项目)1590个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校13.4万所,受益学生总数达到3600多万人。全国超过1/2的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超过1/2的义务教育学校提供营养餐,近1/4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
二是学生营养状况确有改善,社会反响良好。营养改善计划主要包括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和家庭托餐三种供餐模式,截至目前,全国实行食堂供餐的试点学校比例达到71%,国家试点县达到76.6%(比2012年提高了近20个百分点)。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连续四年(2012—2015年)的跟踪监测表明,试点地区学生每天吃到三餐的比例由2012年的89.6%上升到2015年的93.6%,贫血率从2012年的17.0%,降低到2015年的7.8%,营养不良问题得到缓解,学生学习能力有所提高,缺课率明显下降。
三是对试点地区发展起到了有效带动作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有力地支持了教育事业发展,解决了贫困学生在校吃饭问题,减轻了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不少地方一方面鼓励试点学校就地取材,另一方面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带动了当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支持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报告还提到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规范管理问题。个别地方招标不到位,食材质量得不到保证;资金管理不严,挤占挪用、虚报人数套取补助的情况偶有发生;执行标准不严格,供餐内容单一,影响了营养改善的效果。二是食品安全问题。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链条长、环节多,县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有限。部分试点地区没有将运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不能按照标准配备工勤人员,临聘人员流动性大,缺乏专业营养膳食知识,也给食品安全带来较大隐患。三是教师负担加重。基层学校普遍反映,学校供餐后,教师要组织学生用餐,用餐后学生留在校园,教师负有监护责任,个别人数较少的农村学校,教师要轮流为学生做饭,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教师的工作量和责任。
报告表示,“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将会同中央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精准施策,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切实把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心工程办好,造福更广大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一是大力推动学校食堂供餐。二是抓住“两个安全”不放松,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确保国家营养膳食补助“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三是建立责任落实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发改、财政、卫生计生、食药监、质检等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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