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珠海民办学校和西区、海岛学校将获扶持发展。南都记者获悉,教育部门近日出台了《珠海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珠海市提升西部及海岛地区教育水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其中规定,资金将向捐资举办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倾斜。对于西区、海岛,则每年安排1亿元扶持西部和海岛地区教育发展。
推行民办学校分类扶持
根据《珠海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既定目标,《珠海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依托创新办学体制、教育产业扶持、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条件等手段,针对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与用途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目前,珠海市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约为66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发展,包括教育培养成本补助、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教师年金制度奖励金、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等,并向捐资举办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倾斜。
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及幼儿园将得到优先发展。包括普惠性幼儿园、招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为主的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内的四类民办学校可以得到优先资助的机会。
为了扶持民办教育做大做强,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按入读学校的本地户籍学生数量核算补贴学校。受政府委托,举办公办班及接收符合就读珠海市公办中小学校及职业中学、幼儿园条件学生的民办学校,将获得专项资金的学位补助。
除了学位补助,从2013年起,珠海市对入读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给予免费义务教育补助,目前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1264元,初中每生每学年2144元,减轻了异地务工人员的经济压力。
《珠海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教育局将组织民办学校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都将获得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培训进修机会。此外,在珠海市民办学校任教三年以上的专任教师,获得每人每月300元的从教津贴;民办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则按照《珠海市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8)》执行,根据各区教育局公布的名单,每人按照工作月份可获得每月300元的津贴。
十个专项资金扶持方向
据 悉 ,早 在 今 年初,珠海市财政就已设立了促进西部地区教育均 等 化 专 项 资 金 ,自2016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亿元扶持西部地区教育发展。
根据市教育局发布的《珠海市提升西部及海岛地区教育水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列出十个专项资金扶持方向。
南都记者了解到,目前,珠海已陆续建立起23个办学联盟,包括5个高中联盟、4个初中联盟、8个小学联盟和6个幼儿园联盟,其中珠海一中和珠海一中平沙校区为托管项目。联盟中的 牵 头 学 校每 学 年 需 派出不少于60名骨干教师到加盟学校 支教帮扶,加 盟学校每学年派出不少于60名青年教师到牵头学校跟岗学习,补助由市教育局函请市财政局下达指标到派出学校,教师在派出学校领取补助。
海岛教育扶持方面,信息化建设也是扶持西部(海岛)教育专项资金中的一大扶持项目,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可以实现教育资源共享,缩小城乡之间的师资差距,辐射带动西部地区学校发展。《管理办法》将购置信息化教学设施设备、“粤教云”项目配套工程(含设备、桌椅及装修)、智慧校园建设、区数据中心建设的资金列入专项管理,由市、区两级财政统筹协调安排,区级财政应落实配套经费。除了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还涵盖专项设备购置、基建工程等。扶持项目还包括改扩建方式开辟公共艺术区,西部及海岛地区学校体育特色校及特色项目建设、推动学校开展美育艺术等学校文化创设活动(含训练、参赛、装备、补助等经费)、学校安全整治项目、学校团建项目、科技创新试点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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